根据工作需要,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2023年拟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1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科研助理1名,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等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最高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  | 
             招聘对象  |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 
             科研助理  | 
             1  | 
             30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2023年应届毕业生  |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内(即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同等学历对应的学位。
          2.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8:00--10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投递至gjjyxy@hainanu.edu.cn,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898-66286673/66263581,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
          3.报名材料:需提供填写好的《海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word版及带有本人签名的登记表扫描件(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书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4.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办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2.考试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网站上。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的组织。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学院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
          在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以合同方式自主聘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工资标准不低于海口市最低标准,具体待遇面议,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附件: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