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务处学籍科科长吴爱梅同志被教育部学生司授予“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我省15所高校惟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2001年,教育部决定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将高等教育各层次学历证书注册信息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上网,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4年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认真执行教育部的决定,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组织实施。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认真负责,辛勤工作,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出了应有的奉献。 为激励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战线的全体同志,教育部学生司决定表彰367名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并于2005年1月13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召开了“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研讨会暨表彰会”,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海南省共有两人获此殊荣,另一名先进个人为海南省教育厅朱治文。 (文: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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